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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要求,现就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支撑。(二)基本原则。促进普惠均等。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着力缓解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三)目标任务。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四)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五)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配合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实施“雨露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健全校企合作制度,探索推进产教融合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以及技术研修攻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以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健全以政策支持、项目评定、孵化实训、科技金融、创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将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作用,开展集智创新、技术攻关、技能研修、技艺传承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创新成果总结命名推广工作,加大对劳动者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劳动者践行工匠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十)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质量的监管。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职业资格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结合国家“金保工程”二期,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技能培训和鉴定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落实技能人才积分落户、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公务员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引导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推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鼓励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大力开展校长等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交流传承基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提升我国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水平和青年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参与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技能合作与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保障措施(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推进政策落实。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单位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经费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骗取、挪用,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新职业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积极开展技能展示交流,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活动,宣传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 国务院2018年5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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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是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一份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去年(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今年(2011年)2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了我国职业培训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大力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尹蔚民部长在会上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作了重要发言。为切实做好会议和《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际,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并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职业培训工作进行部署,这在新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会议和《意见》的重要性,组织本部门、行业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张德江副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办公厅已通过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刻领会会议和《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会议和《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断增强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职业培训事业取得新发展。各地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今后职业培训工作的形势、任务、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二是准确把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和建立职业培训体系的意义和要求,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三是要准确把握提高培训质量与扩大培训规模的关系,在狠抓培训质量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培训规模。四是要准确把握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对象范围和工作要求,完善资金监管措施。五是要准确把握加强职业培训基础工作的相关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二、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各地要将研究制定《意见》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操作办法,使政策地方化和具体化,为政策措施的落实奠定基础。要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对于《意见》明确的政策措施,不得缩小政策范围,妥善处理好原有政策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要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要将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管理企业纳入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各省(区、市)要在2011年4月底前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并报我部备案。要加强对地(市)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6月底之前普遍出台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我部将通过举办政策研修活动、组织经验交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开展调研督查等方式,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三、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起统筹协调的牵头职能,重点在研究制定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等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组织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将职业培训工作宣传作为今年(2011年)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1] 各地贯彻落实会议和《意见》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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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行动
       “春风行动”的目的,是要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撑起“一片蓝天”。发展“打工经济”,既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据统计,在全国660多个大小城市中,务工的农民将近1.4亿人,他们干着苦、脏、累的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长期以来,找工作难、保护自身权益难、融入城市难等难题,一直困扰着农民工。个别地方还将农民工视为城市“不安定因素”,在就业、管理上出台一些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农民工需要得到特别的尊重和关爱———单从这一点来说,“春风行动”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节前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春风行动”,旨在帮助求职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主要有以下措施: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针对农民工节前返乡时间提前的情况,一方面,要求各地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一些输出省份在节前就派出多个工作组到输入地城市了解企业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召开专场招聘会,开展送岗下乡活动,让返乡农民工落实工作后再安心过年。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大力开发本地岗位,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不少省市结合国家和地方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已经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并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当地企业就业。 [1] 部署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需求带来冲击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因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和尚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一些输出省份和一些输入省份已经安排相应培训补贴资金,将重点向农民工培训倾斜。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等,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一些省份已经制定实施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计划,并建立了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制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针对各地不少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愿和行动,我部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精神,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不少地方都出台了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并把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在资金、场地、税费政策方面给予相应扶持。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求职的合法权益。针对节后农民工大量外出、集中求职的高峰时期,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黑中介”和加强对职业中介的监管,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创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该行动为期一个月,从2月9日到3月9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正在组织实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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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月2日下午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时刻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只有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才能切实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医科大学呼吸内科教授钟南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童朝晖,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中国工程院院士、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研究员李松,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薛澜,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主任医师杨维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先后发言,就完善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发挥中医药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发言过程中,习近平同每一位发言的专家学者交流,就一些问题深入了解情况,要求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科学改进、妥善解决。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他表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统筹全局、果断决策,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上下同心、全力以赴,采取*严格、*全面、*彻底的防控举措,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这些成就的取得,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展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习近平指出,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广大专家学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专业优势,在分析疫情形势、完善防控策略、指导医疗救治、加快科研攻关、修订法律法规、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献计献策,为疫情防控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代表党中央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习近平强调,人类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坚持预防为主,稳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成功防范和应对了甲型H1N1流感、H7N9、埃博拉出血热等突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同国家整体战略紧密衔接,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习近平指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要立足更**更有效地防,在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提升专业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         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其技术、能力、人才储备。要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要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稳定基层疾控队伍。要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际问题的人才。习近平强调,要把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当务之急,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提高评估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的能力。要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提升传染病检测能力。         要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社区指导、物资调配等领域。要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要深入开展卫生应急知识宣教,提高人民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部署重大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习近平指出,这次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调集全国资源开展大规模救治,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每一位病患,从出生不久的婴儿到100多岁的老人都不放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要统筹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要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要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和中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要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基地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习近平强调,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要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习近平指出,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是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生动实践。要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一批科研支撑平台,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要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中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要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伍。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习近平强调,要有针对性地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修改和制定工作,健全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疫情防控执法机制,进一步从法律上完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措施,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和部门、行政机关和专业机构的职责。要普及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习近平指出,科学技术是人类同疾病斗争的锐利武器,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要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要深化科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科研队伍,为他们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习近平强调,这次疫情发生以来,我们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履行国际义务,密切同世界卫生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友好合作,主动同国际社会分享疫情和病毒信息、抗疫经验做法,向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和技术援助,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我们要继续履行国际义务,发挥全球抗疫物资*大供应国作用,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丁薛祥、刘鹤、孙春兰、杨洁篪、张又侠、黄坤明、蔡奇、王勇、肖捷、赵克志、何立峰出席座谈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军委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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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服务产业紧缺人才培养打出“组合拳”
        为推进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同时强调指出,要补齐民生短板,就必须“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家政服务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一件一件办好”。在新时代办好以“一老一小”等为对象的社会服务,更好地满足4亿多家庭、14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推进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9年,中央对全年经济发展提出了“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促进家政服务业等社会服务领域提质扩容,扩消费、增就业。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有关人才培养培训的内容放在了靠前的位置,全文涉及的政策点有10余条之多,一直以来,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在《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等文件中,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对以往分散在各级文件中教育政策点梳理汇总基础上,充分考虑到了产业链人才结构需求,既着眼解决眼前的“痛点”“堵点”问题,又兼顾考虑储备社会服务新业态急需人才。    《意见》提出以下硬措施和量化要求,这套“组合拳”将会加速释放政策红利。    《意见》指明了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的主要方向。提出以社区为重点依托,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以服务家政服务、健康管理、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一线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重点,兼顾考虑储备社会服务新业态急需人才”。    《意见》由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有关内容覆盖面更广。将相关工作与学科专业调整,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建设,教育脱贫攻坚等同步设计,优先部署。在政策点的表述上,压减了原则性的表述,在不同层次人才供给、1+X证书制度试点、“三教”改革、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硬措施和具体的量化要求,如“在国家规划教材建设中,遴选200种校企双元开发的优质教材”“组织30所左右院校和企业引进国际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等,有利于加快政策落地和执行。    落实部署把职教作为重点抓手    《意见》突出了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提质扩容的基础性作用,强调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抓手。职业院校应立足实际,着力在以下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促进专业设置科学、灵活对接社会服务产业,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社会服务产业作为全域性、长链条、难以替代的刚需产业,不仅能发挥就业“蓄水池”作用,家政与养老、托幼等产业相互融合,可进一步向医养结合、智能设备、健康养生、物业物流等多个领域衍生,催生出更多新的职业和岗位需求。从目前情况看,包括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内的各层次社会服务职业人才均需求旺盛,人力资源供给任务非常繁重,要利用自身校友、校企资源,产教协同强化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及时研究与养老金融、高端家政服务、大型康养综合体经营管理等新需求适配的新岗位能力,拿出一批经得起推敲、能适应市场的增补专业建议,为专业目录增补提供政策储备。    二是继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社会服务领域示范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社会服务产业是现代产业结构的重要形态。有关数据显示,家政、养老、托幼、文旅等领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合计增长了13.7%;家政服务业2017年营收达到了4400亿元。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帮助社会服务相关领域的龙头示范企业尽快成长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使优质企业获得更大力度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另外,职业院校要主动与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示范企业和普惠养老重点企业合作,推动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抱团前进的合力。    三是深化“三教”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将社会服务有关专业建设与“双高计划”相结合,积极申报社会服务领域特色专业群。通过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打造社会服务领域高水平师资队伍。积极申报国家规划教材建设,编写一批社会服务相关领域优质教材。与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借鉴国际先进课程设计与教学管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相关领域1+X证书制度试点。目前,母婴护理、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推进。职业院校要积极成为试点院校或考核点,参与编制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支持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养老服务、母婴护理、失智老年人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挖掘自身优质教育资源,育训结合,积极承担“雨露计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家政服务提升行动”等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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